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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确保司法公正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经济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


来源:北京股权转让律师 网址:http://www.bjlsgqzr.com/ 时间:2014/6/19 14:19:51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确保司法公正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经济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 --在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1998年11月23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是在全党全国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确立 的向新世纪胜利迈进的行动纲领,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农村工作的发展 目标和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事业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以党的十 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回顾总结第三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以来的 工作,坚决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及应注意的问 题,进一步推进经济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有效 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一、四年来经济审判工作的简要回顾 1994年第三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以来,我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 化,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事业,取得了明显进展;1993年开始实行的宏观调控措 施,成功地实现了国民经济的软着陆。四年来,我们的经济审判工作顺应了建立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围绕着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承担起保障和促进改革 开放的历史重任,为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效的司 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一)受理和审结了一大批经济纠纷案件 第三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全国一审经济纠纷案件收案数量和涉案总 标的额均呈大幅度上升趋势,从1993年收案89万件、涉案总标的额705亿 元,上升到1997年收案近150万件、涉案总标的额3307亿元。四年来, 全国各级法院在收案数量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 了繁重的审判任务。从1994年8月至1998年8月,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 类一审经济纠纷案件552.72万件,诉讼标的额达11804.64亿元,年 均结案数132余万件,年均结案标的额2200余亿元。其中1996、199 7两年,共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298.26万件,比前年上升28.74%; 涉案标的额达6006亿元,比前两年上升114%。通过对案件的审理,调整和 规范了经济秩序,使经济审判工作保障和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领域进一步拓宽,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的作用更加突出。在案件审理中,各级法院注意充分发挥审判 职能作用,及时、妥善的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 社会效果。通过对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承包、联营、租赁、兼并及股份制改造 等纠纷案件的审理,促进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推动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通过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促进了企业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形成;通过对一大批 大额存单、证券回购、借款合同等金融领域纠纷案件的审理,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 序,促进了对金融秩序的整顿。各级法院还进一步加强了对知识产权、涉农、涉外、 涉港澳台案件以及其他新类型案件的审理,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审判方式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年来,全国法院经济审判方式改革工作有了较大的进展,积累了比较丰富的 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明确了审判方式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各地 法院在改革中,坚持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效、公开、公平、 公正的审判机制为目的,以公开审判为重点,做好庭前准备,及时开庭审理,强 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强化庭审功能,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责,使审判方式 改革沿着健康正确的轨道前进。二是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通过审判方式改革,审判人员在查明案件事实,判定证据效力,分清是非责任, 正确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能力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三是公开审判原则得 到更好地贯彻。审判方式改革后,当事人有证质在法庭,有理讲在法庭,事实查明 在法庭,是非分清在法庭。过去那种“暗箱操作定结果,公开审判走过场”的做法 有了较大改变,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廉政建设。四是审判方式改革的 制度建设得到了加强。一些法院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针对经济审判工作的现状和 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 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和促 进了审判方式改革工作的开展。总之,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高效、公开、公 平、公正的审判机制正在逐浙形成,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三)经济审判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 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了全国第三次经济审判工作会议精神,领导重视,措施 有力,对争管辖、乱列第三人、滥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及裁判不公等问题进 行了纠正,撤销了经济纠纷解调中心。尤其中1997年全国法院开展的执法大检 查和今年开展的集中教育整顿,使广大干警普遍受到了一次思想、作风、纪律和职 业道德教育,政治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揭、摆、查,及时纠正了一批存在问 题的案件,同时还检查出了在审判作风、审判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处理了一批违 法违纪人员。各地法院针对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经济审判秩序, 进一步加强了各项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经济审判秩序 有了明显好转。 (四)经济审判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 四年来,各级法院把切实搞好经济审判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的政治素 质和业务素质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政治素质有 了较大的提高。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自觉运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并指导审判工 作,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经济审判队伍 的政治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四年来,全国法院有许多经济审判人员立功受奖,一些 法院的经济审判庭被评为先进集体。二是廉政建设有了较大的加强。针对经济审判 接触市场经济负面影响较大,队伍中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情况,许多法院 建立和健全了以保障司法公正为目标反腐倡廉监督制约机制,力求从制度上保证廉 政建设和司法公正。三是经济审判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针 对经济审判工作的特点,许多法院配备了文化程度较高的审判人员,并加强了教育 培训工作,使经济审判队伍的文化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司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四是经济审判力量有了进一步的加强。许多法院根据经济纠纷案件数量上升幅度较 大的客观情况,及时调整审判力量,充实审判人员,增设了必要的机构,保障了审 判任务的完成。 总之,四年来全国法院经济审判工作得到了长足健康地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 绩。实践证明,经济审判这支队伍是有战斗力的,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同志们 在任务重、条件差、干扰多的情况下,发扬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作出了 很大的贡献。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经济审判工作与新形势的发展还不适 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经济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适应新形 势的要求;一些法院办案质量不高,案件发回改判率居高不下;一些法院办案效率 不高,超审限的现象仍较严重;一些法院搞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严肃执 法;少数审判人员违法乱纪,腐败堕落,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形象;少数案件明显 裁判不公,影响经济审判的健康发展;审判方式改革发展不平衡,有的法院存在畏 难情绪;不少法院对全局宏观形势不甚了解,对调查研究工作不够重视,审判工作 处于被动局面。这些问题影响了经济审判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和人民法院公正司法 的形象,影响了执法的统一和法律的权威,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经济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经济审判工作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与国家经济体制改 革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充分了解当前国家政治经济宏观形势,掌握全局情况,是 经济审判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障 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把握工作主动权,做好经济审判工作的重要前提。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总的形势是好的,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取得较大突破,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 局正逐步形成。全国各行各业正在努力奋斗,力争克服亚洲金融危机及今年夏季洪 涝灾害所带来的影响,确保今年经济继续稳步快速增长。我国的经济领域面临着机 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的新局面。 (一)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 国有企业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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